结论: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及“未按规定车道掉头”两项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红灯掉头的违法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0条,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包括掉头)。若掉头时信号灯为红色,无论车道位置如何,均构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俗称“闯红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可处200元罚款,记6分。
2. 未按规定车道掉头的责任
掉头标志设置在最右侧车道,通常意味着该车道为专用掉头车道。若车辆未按规定在最右侧车道掉头,而是选择最左侧车道掉头,可能构成“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或“违反交通标志指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可处20-200元罚款,记2分(具体以地方规定为准)。
3. 特殊情形:是否允许最左侧车道掉头?
需结合现场交通标志、标线判断:
4. 责任认定原则
交通违法认定以实际行为与交通标志、信号灯的符合性为准,而非主观意图。即使驾驶员误以为最左侧车道可掉头,仍需承担违法责任。
建议:
提示:交通规则以地方实施细则为准,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差异。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场景下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