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执行与撤销执行是一个意思吗-冯浩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合同纠纷

“撤回执行”与“撤销执行”在字面上和法律实践中确实存在一些差异,尽管它们的本质含义在某些方面相似,但具体应用和法律后果是有所不同的。

首先,从字面含义上来看:

  • “撤回”通常意味着收回或取消之前的行为或决定,但不一定完全消除其影响。在执行程序中,撤回执行申请通常指的是申请人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但尚未完成时,主动要求停止执行程序的行为。
  • “撤销”则更强调取消或废除,通常意味着使某事物失去其原有的效力或存在。在执行程序中,撤销执行申请指的是申请人完全取消之前的执行申请,使执行程序不再继续进行。

其次,从法律实践的角度来看:

  • 撤回执行申请通常发生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此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 撤销执行申请则通常发生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未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的规定,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后,从法律后果上来看:

  • 撤回执行申请后,如果和解协议得到履行,则执行程序彻底终结;如果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则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且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 撤销执行申请后,执行程序同样终结。但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间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该期限没有因撤销申请而延长。

综上所述,“撤回执行”与“撤销执行”在字面含义、法律实践和法律后果上均存在差异。因此,它们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意思。在处理执行程序相关事务时,应准确理解和区分这两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