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对个人信息不上网的申请,核心在于向法院提交一份正式的书面申请,明确表达个人对判决书信息不上网的诉求及理由。以下是一份申请书的基本框架和要点说明:
标题与称谓: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证据材料:
结尾与签名:
示例申请书:
关于请求不公开(或限制公开)判决书个人信息的申请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性别:X,年龄: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本人请求贵院在公开(或通过互联网公布)本人作为当事人的(XXXX)XX民初XXX号判决书时,不公开(或限制公开)本人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申请理由: 本人认为,该判决书涉及的个人信息若被公开,可能会对本人的隐私权造成侵害,并可能引发不必要的骚扰或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关于自然人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中关于不公开情形的条款,本人特此申请不公开(或限制公开)上述个人信息。
为支持本申请,本人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如有)。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申请书内容,并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