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谁承担-王伟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合同纠纷

在施工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担问题,应首先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定;若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通常涉及工程本身、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停工损失及清理修复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合同约定优先原则

  • 基本原则: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双方已经就不可抗力情况下的责任分担、损失赔偿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并且这些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这是处理不可抗力损失承担问题的首要原则。

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处理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及第三方损失

  • 承担方:由发包人承担。因为工程及其所用材料、待安装设备的最终权益归属发包人,所以在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受损或造成第三方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损失较为合理。

2. 人员伤亡

  • 发包人人员: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这包括发包人雇佣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人身伤亡。
  • 承包人人员: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样地,承包人雇佣的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等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人身伤亡,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 承担方: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机械设备属于承包人所有并控制,因此其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承包人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否则扩大的损失可能需自行承担。

4. 停工期间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

  • 承担方:由发包人承担。在停工期间,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留驻施工场地进行必要的管理工作或护卫职责,那么由此引发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工资成本应由发包人负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 承担方:由发包人承担。清理、修复工作是为了实现工程最终目的,且工程权益归属发包人,因此相关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三、共同责任与减轻损失义务

  • 共同责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可能需要合同双方共同承担。例如,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同时影响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利益,且双方都无法完全避免损失的发生,那么损失的具体分担比例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 减轻损失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一方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那么扩大的部分损失可能需由该方承担。

四、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合同双方也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可抗力情况下的责任分担和损失赔偿等事项,以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建议: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双方应充分考虑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带来的损失和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责任分担和损失赔偿等事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有争议或纠纷,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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