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车杆砸到人,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但一般而言,停车场的管理者或经营者因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需承担侵权责任。下面我将分情况详细阐述:
一. 停车场管理者或经营者的责任
一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停车场作为公共场所,其管理者或经营者有义务确保场所内设施的安全,包括栏车杆的正常运行,以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
责任减轻或免除:若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如故意触碰栏车杆或忽视安全警示导致被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同时,如果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二. 第三人的责任
三. 特殊情况
综上所述,栏车杆砸到人的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但停车场的管理者或经营者因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需承担侵权责任是一般原则。在判断责任时,还需考虑被侵权人是否有过错、是否有第三人介入以及是否涉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等因素。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