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婚前出生的孩子有出生证明上户口还要做亲子鉴定吗”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婚前出生的孩子,在法律上被视为非婚生育子女。根据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于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情况,确实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具体来说,当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需要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以及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这里的关键点在于,如果非婚生育子女选择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那么除了上述材料外,还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这个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户籍登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防止因非婚生育而可能产生的户籍纠纷。因此,虽然孩子已经有了出生证明,但在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时,如果属于非婚生育情况,仍然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综上所述,对于婚前出生的孩子,如果选择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且没有结婚证作为证明,那么确实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