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共有五章,共计79条。这些条款对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诸多方面进行规范,例如婚姻的成立条件、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家庭财产关系、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等。以下是各章节的简要概述:
第一章 一般规定:明确了婚姻家庭编的调整范围、基本原则、禁止性规定和倡导性规定,如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等。
第二章 结婚:详细规定了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结婚自愿、法定结婚年龄、禁止结婚的情形、结婚登记等。同时,也明确了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第三章 家庭关系:分为两节,第一节夫妻关系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姓名权、参加各种活动的自由、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相互扶养义务等。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则规定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的赡养义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第四章 离婚:主要规定了离婚的程序和条件,以及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但请注意,您询问的是婚姻家庭编的总条数,因此具体离婚条款在此不展开。
第五章 收养:规定了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以及收养关系的解除等内容,旨在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基础,为处理婚姻家庭领域的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