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的依据条款及理由-王耀强律师|法行宝
2025-09-25 合同纠纷

追加被执行人的依据条款及理由,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形进行裁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及法律依据:

  1. 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 依据条款: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则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
    • 理由: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应用夫妻共有财产来偿还。正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是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
  2. 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 依据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及《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可以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
    • 理由: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企业无法履行债务时,合伙人应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3. 追加无偿接受被执行人财产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

    • 依据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主体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资金的,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
    • 理由:开办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资金的情况下,应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4. 追加独资企业的业主为被执行人:

    • 依据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定义务时,可以追加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为被执行人。
    • 理由:独资企业的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无法履行债务时,业主应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5. 追加总公司、分公司为被执行人:

    • 依据条款: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可以追加该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 理由: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所属的法人应对其债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6. 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

    • 依据条款: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主体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应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 理由: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被执行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7. 追加被执行人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

    • 依据条款: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主体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但享有案外人债权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第三人在法定期间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 理由:当被执行人无力清偿债务但享有对第三人的债权时,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可以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8. 追加妨害执行人为被执行人:

    • 依据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案外人有妨害执行的行为,致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可以裁定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
    • 理由:案外人的妨害执行行为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追加被挂靠企业为被执行人:

    • 依据条款: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及规定,作为被执行主体的企业名为集体实为个体的,应当追加挂靠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被执行主体履行给付义务。
    • 理由:被挂靠企业收取了管理费,应在收取的管理费范围内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追加被执行人时,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符合追加条件。法院经审查属实后,会依法作出裁定。如果对裁定不服,相关方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追加被执行人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