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金的三份指什么-熊祯锋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劳动纠纷

聘金的三份在古代婚礼习俗中通常指的是“三聘”中的三次迎娶所携带的礼物。具体来说,这三次迎娶分别称为“大聘”、“订婚”和“小聘”,每次迎娶时男方都会携带一定的礼物。不过,在现代法律语境中,聘金通常被理解为订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钱财,并不直接对应“三份”这样的具体划分。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古代“三聘”习俗中的三份

  1. 大聘:男方第一次前往迎娶新娘时所携带的礼物,通常包括礼金、礼饼、礼烛、礼香等。
  2. 订婚:男方第二次前往迎娶新娘时所携带的礼物,通常包括丝绸、绸缎、茶叶、糖果等。
  3. 小聘:男方最后一次前往迎娶新娘时所携带的礼物,通常包括糕点、糖果、绸缎等。

这三次迎娶所携带的礼物加起来,就被称为“三聘”或“三份”。

二. 现代法律语境中的聘金

  1. 定义:在现代法律语境中,聘金通常被理解为订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钱财,它并不直接对应古代“三聘”习俗中的三份礼物。
  2. 法律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彩礼(包括聘金)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请求返还的,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 归属问题:彩礼和三金一般被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受赠人将彩礼或三金用于婚后双方共同生活,那么它们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的观点:聘金的三份在古代婚礼习俗中指的是“三聘”中的三次迎娶所携带的礼物,而在现代法律语境中,聘金通常被理解为订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钱财,并不直接对应“三份”这样的具体划分。在处理与聘金相关的法律问题时,应依据现代法律的规定和原则进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