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后还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陶启斌律师|法行宝
2025-09-24 经济纠纷

终本后,债务人仍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终本的含义与影响

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等原因,而暂时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制度。终本并不意味着执行程序的彻底终结,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可以恢复。在终本期间,被执行人仍需承担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包括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一规定旨在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并补偿债权人因资金被延迟回收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方式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

  • 计算公式: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除一般债务利息外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
  • 计算基数:仅针对除一般债务利息外未清偿的金钱债务部分。
  • 计算标准: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为法定标准。
  • 计算期间: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或执行程序终结之日止。若分期履行,则每期届满后分别计算。

四、终本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持续性

在终本期间,迟延履行利息是持续计算的。这是因为终本只是暂时结束了执行程序,并未免除被执行人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可以恢复,且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也会随之恢复,直至被执行人完全履行义务或执行程序正式终结。

五、实际案例与法律意义

以小许和小朱的案例为例,小许拖欠小朱货款未支付,经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在执行过程中,因小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然而,小许在终本后仍需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终本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持续性,以及法律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建议:如果您作为债权人,在终本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同时,如果您作为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以避免承担更多的迟延履行利息和其他法律责任。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