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完整版内容如下:
一. 总则
立法目的: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适用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 调解
调解组织:
- 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 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调解员要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调解协议:
-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三. 仲裁
仲裁委员会设立: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组成: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 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 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 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仲裁时效: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程序: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其他规定
-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核心条款和框架,具体细节和完整条款请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