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天数为基础产假98天加上延长生育假60天,总计158天。具体分析如下:
一. 基础产假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这是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基础产假标准。
二. 延长生育假
-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即基础产假98天)外,还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这是北京市特有的产假延长政策。
综上所述,在北京,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天数总计为158天(98天基础产假 + 60天延长生育假)。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