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二轮延包哪些土地不可以确权-彭文静律师|法行宝
2025-09-23 房产纠纷

在土地二轮延包的过程中,关于哪些土地不可以确权,这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的规定和原则。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几点:

首先,对于已经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的土地,在二轮延包时原则上应继续按照确权到户到地的方式延包,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如人均承包地面积较少、地貌发生改变导致原承包地块四至不清、实施土地整理或连片土地流转、已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并且这些条件的适用需要严格遵循政策要求,审慎使用,严控范围,严格报批。也就是说,不符合这些特定条件或未经过严格审批的“确权确股不确地”土地,在二轮延包时可能无法直接确权。

其次,对于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以外新增加的地块,其确权登记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这些地块依法按家庭承包原则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了,那么是否进行确权登记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如果未经合法程序承包或未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决定,这些新增加的地块可能无法进行确权登记。

再者,二轮延包之后,村组干部和分田代表等人员留给自己的未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这些地块不能登记为该户的家庭承包地,而应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因此也无法进行确权。

综上所述,土地二轮延包时不可以确权的土地主要包括:不符合特定条件或未经过严格审批的“确权确股不确地”土地、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以外未经合法程序承包或未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决定的新增加地块,以及二轮延包后村组干部和分田代表等人员留给自己的未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土地二轮延包的确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