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公证证明应该怎么写-许莉律师|法行宝
2025-09-23 婚姻家庭

送养公证证明,实际上在正式的法律语境中,我们更常称之为“收养公证书”,因为它主要证明的是收养关系的成立。以下是一份送养(收养)公证证明的详细撰写指南及示例:

一、撰写指南

  1. 标题:明确为“收养公证书”,并附上公证书编号,如“(××字第××号)”。

  2.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信息:

    • 收养人:需详细写明收养人的姓名、性别、住址。若有多位收养人(如夫妻共同收养),则每位收养人的信息都需列出。
    • 被收养人:需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3. 送养意愿与收养意愿:

    • 明确表述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或法定送养人)自愿将被收养人送给他人收养。
    • 同时,表述收养人愿意收养被收养人为养子(女)。
  4. 法律审查与收养关系成立:

    • 说明经过公证机关的仔细审查,该收养行为完全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需具体指出条款,如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 明确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
  5. 公证机关与公证员信息:

    • 写明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关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 附上公证员的签名及公证日期。

二、示例

收养公证书

(××字第××号)

收养人:×××(男/女,住址:××××××) 收养人:×××(若为夫妻共同收养,则继续列出另一位收养人的信息)

被收养人:×××(男/女,出生年月日:××××年××月××日,住址:××××××)

兹证明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或法定送养人)×××、×××自愿将×××送给他人收养,收养人×××、×××愿意收养×××为养子(女)。

经审查,该收养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其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三、注意事项

  1. 真实性: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陈述。
  2. 完整性:确保所有必要的信息都已包含在内,如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详细信息、送养与收养的意愿、法律审查结果等。
  3. 合法性:收养行为必须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公证程序:收养人与送养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不得由他人代理。

希望这份指南和示例能帮助您撰写出符合法律要求的送养(收养)公证证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