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母亲去世送养证明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孩子情况、送养原因、送养意愿及法律声明等内容。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撰写指南:
一. 标题与开头
- 标题:应明确表明证明的性质,如“自愿送养证明书”。
- 开头:简述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并表明送养的目的和性质。例如:“本人,[送养人姓名],因非婚生子之母去世,现出于充分理解及自愿,决定将我的子女[被送养人姓名]送养给[收养人姓名]。”
二. 送养人与被送养人信息
送养人信息:
-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
- 与被送养人的关系(如非婚生子之母)。
被送养人信息:
-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送养人的关系(如非婚生子)。
三. 送养原因
- 详细说明送养的原因,如非婚生子之母去世,自身无力抚养,或认为收养人能为孩子提供更优越的成长环境等。例如:“鉴于非婚生子之母去世,我作为唯一监护人,因个人经济能力和家庭状况限制,认为[收养人姓名]能为[被送养人姓名]提供更为稳定和优越的成长环境。”
四. 送养意愿及法律声明
送养意愿:
- 明确表示送养行为是出于自愿,未受到任何外界压力或不正当影响。
- 承诺送养后不再干涉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教育。
法律声明:
- 声明已充分了解送养的法律后果和社会意义。
- 保证被送养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遗传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其成长发育的重大疾病。
- 自愿放弃对被送养人的监护权、抚养权及其他一切相关权利,不再承担抚养责任。
五. 配合义务与保密条款
- 配合义务:同意在必要时,按照法律规定或收养机构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亲子鉴定报告、出生证明等文件,并配合完成收养登记等相关手续。
-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对本证明书内容及收养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 法律效力与签字确认
- 法律效力:明确本证明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 签字确认:送养人、收养人及见证人(如有)应签署姓名并注明日期,以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我建议在撰写送养证明时,务必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充分考虑到送养人和被送养人的情感因素。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证明的内容可以适当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实际需求和法律规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