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代书人先把遗嘱打印好后再让老人和见证人签字是否可以”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遗嘱法律效力的关键问题,需要我们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同时注明年、月、日。这是代书遗嘱生效的法定形式要件,缺一不可。
接下来,我们分析打印遗嘱并签名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打印遗嘱的合法性:单纯打印遗嘱内容本身并不违法,但关键在于打印后的遗嘱是否满足了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如果仅仅打印出遗嘱内容,而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过程,或者没有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的签名,以及没有注明年、月、日,那么这样的遗嘱是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签名真实性的问题:如果遗嘱是打印好的,再让老人和见证人签字,那么签名的真实性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无法确定签字时老人和见证人是否真正在场,是否真正理解了遗嘱的内容,以及签字是否是他们的真实意愿。
代书过程的合法性:代书遗嘱的核心在于“代书”过程,即由见证人之一根据遗嘱人的意愿书写遗嘱内容。如果遗嘱是事先打印好的,那么就失去了“代书”的意义,也无法保证代书过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最后,我们给出建议:
为了保证代书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建议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具体来说,就是找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根据遗嘱人的意愿代书遗嘱内容,然后让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这样做可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和纠纷。
综上所述,代书人先把遗嘱打印好后再让老人和见证人签字的做法是不符合代书遗嘱法定形式要求的,因此不建议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