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白块多少量会被判刑-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5-09-21 刑事辩护

在食品中添加吊白块(次硫酸氢钠甲醛),无论数量多少,只要实施了添加行为并用于生产、销售,即可能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不存在一个明确的“量刑起点数量”。以下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吊白块(次硫酸氢钠甲醛)被明确列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因此,只要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添加了吊白块,无论数量多少,均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二、量刑因素:数量并非唯一标准

虽然法律未规定具体的“量刑起点数量”,但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 添加吊白块的食品数量:生产、销售含有吊白块的食品数量越多,可能面临的刑罚越重。
  2. 销售金额:销售金额越大,可能面临的刑罚也越重。
  3.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如果添加吊白块的食品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4. 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如是否明知吊白块有毒有害而故意添加,是否具有悔罪表现等。

三、实际案例:数量与量刑的关系

从实际案例来看,即使添加吊白块的食品数量较少,也可能面临严厉的刑罚。例如:

  • 某案例中,被告人覃某在生产腐竹的过程中违法添加了吊白块,生产腐竹200斤,上述腐竹均已销售,获利1300元。法院最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覃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另一案例中,被告人高某在生产腐竹内加入吊白块,计生产腐竹约1000余公斤,并从非正规途径购买他人向其推销的腐竹约9000余公斤。法院最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三万元。

四、法律建议: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

  1. 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不得在食品中添加任何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2.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如发现食品中可能含有吊白块等有毒、有害物质,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任何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您在食品安全领域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