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离婚二审判决生效书自动生效还要不要签收”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二审判决属于终审判决,一旦作出便立即生效。这是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其效力不依赖于当事人的签收行为。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拒绝签收二审判决,该判决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在判决生效时即告解除。
接下来,关于签收的问题,虽然签收不是判决生效的必要条件,但签收判决书是当事人了解判决内容、明确自身权利义务的重要途径。因此,从保障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建议当事人还是应当签收判决书。
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判决书,法院会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来完成送达程序,如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向他们说明具体情况,然后在送达回证上详细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接着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最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公告送达则是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送达方式都无法送达时,法院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来送达文书。
一旦送达程序完成,无论当事人是否签收,判决都正式生效。此时,双方需要依照判决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判决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二审判决的生效不依赖于当事人的签收行为,但签收判决书对于当事人了解判决内容、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时还是应当签收,并按照判决内容履行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