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调解劳动纠纷的流程-张云壮律师|法行宝
2025-09-16 劳动纠纷

工会调解劳动纠纷的流程主要包括申请与受理、调解准备、实施调解及调解结果处理四个主要步骤,具体如下:

一、申请与受理

  1. 申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书面申请的,需提交调解申请书,详细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调解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做好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2. 受理:

    • 调解组织在收到申请后,通常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调解范围、是否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以及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等。符合受理条件的,将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或已过法定时效等。

二、调解准备

  1. 组成调解小组:

    • 调解组织受理后,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3名或3名以上单数的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其中确定一名首席调解员。调解员应具备法律知识、劳动政策水平和调解能力,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
  2. 调查核实:

    • 调解小组会对争议事项进行调查,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来核实争议事实。调查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为后续调解提供依据。

三、实施调解

  1. 召开调解会议:

    • 调解小组确定调解时间、地点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场的,视为撤回调解申请。在会议上,首席调解员会宣布调解纪律、介绍调解小组成员,然后由申请人陈述调解请求、事实和理由,接着由被申请人进行答辩。
  2. 协商讨论:

    • 调解员在听取双方陈述后,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出调解意见和解决方案,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讨论。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尊重双方意愿,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分歧较大的问题,调解员可分别与双方沟通,做说服疏导工作。

四、调解结果处理

  1. 达成调解协议:

    • 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小组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调解请求、调解结果及履行方式、期限等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应当履行。若一方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仲裁。
  2. 调解不成:

    • 若调解不成,调解小组应在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调解,并制作调解意见书,说明调解不成的原因,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等权利救济途径。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当事人还可依法提起诉讼。

工会调解劳动纠纷的优势在于其平和、协商的解决方式,有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同时,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在调解过程中能够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然而,若调解不成,当事人仍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企业工会委员会应积极参与,以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不仅有助于快速解决纠纷,还能增强劳资双方的沟通和理解,促进劳动关系的长期和谐发展。若您在劳动纠纷调解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