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的朋友赠予是不是受贿-相娜律师|法行宝
2025-09-16 刑事辩护

纯粹的朋友赠予一般不构成受贿,但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法律对受贿罪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一定义明确了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目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纯粹朋友赠予与受贿的界限

  1. 主体身份:

    • 若赠予双方均非国家工作人员,则无论赠予目的如何,均不构成受贿罪。
    • 若赠予方或受赠方中有一方是国家工作人员,则需进一步分析赠予行为是否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2. 赠予目的:

    • 若赠予是基于正当的友情或人情往来,如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等正常场合,且赠予金额符合当地习俗和正常交往水平,则通常不被认定为受贿。
    • 若赠予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且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赠予方谋取了利益,则即便以朋友赠予为名,也可能构成受贿罪。
  3. 赠予金额与方式:

    • 赠予金额的大小并非决定性因素,但若赠予金额明显超出正常人情往来水平,且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则可能增加构成受贿罪的风险。
    • 赠予方式(如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也不是决定性因素,但需结合赠予目的和金额进行综合判断。

三、具体情形分析

  1. 正当友情赠予:

    • 例如,朋友间在节日或特殊场合互赠小礼物,且金额不大,通常不被认定为受贿。
    • 又如,国家工作人员的朋友在其生病住院时送去慰问品或少量现金,以表达关心和祝福,这种赠予行为一般也不构成受贿。
  2.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赠予:

    • 例如,企业主为了获取项目合同或政策优惠,向国家工作人员赠送大额现金或有价证券,并明确表示希望得到帮助。
    • 又如,个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或获取非法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这些情形下,即便以朋友赠予为名,也可能构成受贿罪。

四、法律建议

  1. 对于赠予方:

    • 在进行赠予时,应明确赠予目的,避免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
    • 赠予金额应符合当地习俗和正常交往水平,避免过大或过小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 对于受赠方(国家工作人员):

    • 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拒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赠予。
    • 若确实需要接受赠予(如正常人情往来),应确保赠予金额和方式符合规定,并避免利用职务便利为赠予方谋取利益。

纯粹的朋友赠予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受贿罪,但需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判断。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