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后把钱还给行贿人算什么罪-张嘉良律师|法行宝
2025-09-15 刑事辩护

受贿后把钱还给行贿人,仍然可能构成受贿罪,但具体情形和法律后果需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分析。以下是从不同角度进行的详细分析:

一、构成受贿罪的基本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这意味着,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了受贿行为,即收受了他人财物,并意图为他人谋取利益(无论是否实际谋取),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二、受贿后还钱对定罪的影响

  1. 受贿既遂后的退赃行为:

    •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受贿后,出于各种原因(如害怕被查处、内心愧疚等)将受贿款项退还行贿人,这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因为受贿罪的既遂标准是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控制或收受了财物,而非其是否长期持有或使用该财物。
    • 退赃行为可能作为量刑时的从轻情节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犯罪分子在案发前后退还赃款赃物的,可以在量刑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这并不改变其受贿罪的定性。
  2. 受贿未遂或中止的情形:

    •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受贿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及时发现、行贿人拒绝等)未能实际收受财物,或者主动放弃受贿意图并退还行贿人已交付的财物,这可能构成受贿未遂或中止。
    • 受贿未遂或中止在定罪上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理论,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犯罪中止则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对于受贿未遂或中止,法律可能给予更轻的处罚或不予处罚。

三、特殊情形的考虑

  1. 及时退还与主动退还的区别:

    • 及时退还: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受贿后短时间内(如几天内)即退还行贿人财物,且没有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意图,这可能被视为一种“及时纠正错误”的行为,在量刑时可能得到更轻的处罚。
    • 主动退还: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受贿后较长时间内(如数月或数年后)才退还行贿人财物,且在此期间已经为行贿人谋取了利益,这通常被视为一种“事后补救”行为,虽然可能作为量刑时的从轻情节,但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2. 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的约定:

    • 如果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存在某种约定(如“暂时保管”、“事后归还”等),且这种约定在受贿时即已明确,这可能影响对受贿罪的认定。但无论如何约定,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收受了财物并意图为他人谋取利益,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四、法律建议

  •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言: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拒绝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如果已经不慎受贿,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自首并退还赃款赃物,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 对于行贿人而言:应认识到行贿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贿赂活动。如果已经行贿,也应主动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配合调查。

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和最新的法律法规,为你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