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阶段可以追加新的被执行人吗-宋子明律师|法行宝
2025-09-14 行政纠纷

在强制执行阶段,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追加新的被执行人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可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

  1. 公民作为被执行人死亡:

    • 若公民作为被执行人死亡,其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此时可追加继承人为被执行人。例如,小朱向小丽借款后未按约定还款,小丽起诉至法院并胜诉,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发现小朱已死亡,小胡是小朱的继承人,小丽认为小胡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便可申请追加小胡为被执行人。
  2. 法人或组织分立、合并:

    • 法人或组织分立、合并的,可追加权利义务承受人。如小许与小李的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小李需向小许支付赔偿款,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小许发现小李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已分立,此时小许可向法院申请追加变更后的主体为被执行人。
  3. 被执行人无财产偿债:

    • 若被执行人无财产偿债,开办单位投入资金不实或抽逃资金,可追加该开办单位,让其在相应范围内担责。例如,若公司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4. 其他特定情形:

    • 包括但不限于清算责任(若公司解散未依法清算导致无法偿债,可追加清算义务人)、恶意转移资产(可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撤销转移行为)等。

二、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程序

  1. 提交追加申请:

    • 需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列明追加理由及法律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被执行人(股东)身份信息、终本裁定、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根据情形提供股东未足额出资的证明材料(如工商档案、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缴纳凭证、银行流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等)或是存在抽逃出资的证明材料(如银行转账记录、公司账目、出资相关材料、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等)。
  2. 法院审查:

    • 执行法院将对追加申请进行审查,可能采取书面审查或公开听证的方式。若证据充分且符合法定情形,法院将作出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
  3. 救济途径:

    • 若裁定予以追加,申请法院恢复执行。若裁定驳回追加申请,申请人在收到裁定书15日内可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进入诉讼程序。执行异议之诉相当于诉讼案件,在提交完整立案材料的同时需附上驳回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申请的裁定书。

三、注意事项与建议

  1. 及时行动:

    • 一旦发现符合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应尽快向执行法院提交追加申请,避免时效风险。
  2. 充分举证:

    • 在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时,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逃避债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因此,应提前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司的财务报表、股东会决议、银行转账记录等。
  3. 多途径并行:

    • 在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同时,可探索其他执行措施,如调查财产线索、申请破产清算等,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4. 法律咨询:

    • 追加被执行人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证据收集工作,建议在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操作合法有效。当然,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阶段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追加新的被执行人的。但需注意遵循法定程序并提供充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