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王稼林律师|法行宝
2025-09-12 劳动纠纷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且该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方式及要点如下:

一、计算基数

  1. 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这是计算双倍工资基数的一个常见标准,但并非绝对,实际计算中需结合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构成。
  2. 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无论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如何,计算出的双倍工资基数都不得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3. 实际工资构成:在计算基数时,一般会剔除加班费、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不确定或非正常劳动所得的项目,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二、计算期间

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例如,劳动者于2024年1月1日入职,若3月1日才补订合同,那么双倍工资计算期间为2月1日至2月28日(或29日,视当月天数而定)。

三、计算方法

双倍工资差额 = 月工资基数 × 未签合同月数

其中,月工资基数为上述计算出的基数,未签合同月数为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的月数(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举例:

  • 假设劳动者月工资基数为5000元(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且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于2024年1月1日入职,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至2024年12月1日才补订。
  • 那么,双倍工资计算期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10个月。
  • 双倍工资差额 = 5000元/月 × 10月 = 50000元。

四、注意事项

  1. 仲裁时效限制:主张双倍工资有仲裁时效限制,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2. 已支付工资需扣除:用人单位已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了一倍工资,故在计算双倍工资时,只需再支付一倍差额。
  3. 综合考虑其他权益:若劳动者同时主张了加班费、社保补缴等其他相关权益,可能会影响双倍工资的计算和支付,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判断。

五、特殊情况

  • 工资结构复杂:当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多项构成时,应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相对固定的部分。绩效工资等浮动部分不计入双倍工资基数。
  • 非自身原因未签合同:若因劳动者自身过错导致未签订书面合同,如拒绝签订,通常不能主张双倍工资。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劳动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