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这一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的。该条例于1986年9月15日由国务院发布,并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了修订。以下是对该条例核心内容的详细归纳:
一、征税范围与纳税人
二、计税依据与税率
计税依据:
税率:
三、税收优惠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除上述规定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四、征收管理与实施细则
五、条例施行时间
综上所述,房产税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这一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的,它详细规定了房产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及税收优惠等基本要素,为房产税的征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