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需要经过收养人同意才有效么-高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5-09-12 婚姻家庭

关于收养是否需要经过被收养人同意才有效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被收养人的年龄和民事行为能力。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这是因为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是否接受被收养的事实,改变自己的身份关系,应当征得他们本人的同意。如果被收养人不同意,这将构成收养合意的法律障碍,即使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了收养合意,由于被收养人的不同意,收养合意也将无效。

其次,对于收养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他们是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未作强制性规定,收养登记机关在办理收养登记时可以不征求其本人意见。但是,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应当符合六项要求,其中之一就是“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收养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收养人、送养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及身心特点,尽可能地听取、分析并尊重未成年人的意见。

综上所述,收养是否需要经过被收养人同意才有效,主要取决于被收养人的年龄和民事行为能力。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必须征得其同意;对于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虽然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但应当尽可能地听取、分析并尊重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