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41条内容是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具体而言:
法条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条解读:
- 这条法律明确规定了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将给予不同层次的刑罚,从较轻的有期徒刑、拘役,到较重的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罚金或没收财产等。
- 同时,该法条也强调了药品使用单位人员的责任,如果他们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也将受到同样的处罚。
假药定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假药包括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以及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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