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放弃抢救未使用抢救药品还写抢救记录吗-金尚江律师|法行宝
2025-09-11 医疗纠纷

即使家属放弃抢救且未使用抢救药品,医疗机构仍应书写抢救记录。以下从法律和医疗实践两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角度:抢救记录是医疗行为的法定证据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五条,抢救危重患者时必须书写抢救记录,其内容及要求参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执行。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性,不因家属放弃抢救或未使用抢救药物而免除。

  1. 法律效力基础
    抢救记录是证明医疗机构履行诊疗义务的核心证据。若未记录,在医疗纠纷中可能被推定为未实施抢救行为,从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例如,若家属事后主张“医院未抢救导致患者死亡”,而病历中无抢救记录,医院将陷入被动。

  2. 记录内容要求
    抢救记录需包含关键信息:

    • 抢救时间、地点、参与人员
    • 患者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如意识、呼吸、脉搏)
    • 实施的抢救措施(即使仅包括心肺复苏、吸氧等基础操作)
    • 家属放弃抢救的意愿表达及签字确认

二、医疗实践角度:记录是规避风险的关键

  1. 保护医疗机构权益
    完整记录可证明:
    • 医疗机构已履行告知义务(如向家属说明病情及放弃抢救的后果)
    • 家属放弃抢救系自愿行为(需家属签字确认)
    • 抢救过程符合医疗规范(即使未使用药物,也需记录观察措施)

案例参考:某医院因未记录家属放弃抢救过程,被法院认定“未尽到抢救义务”,最终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1. 防范医疗纠纷
    若患者死亡后家属反悔,抢救记录是证明医疗行为合规性的核心证据。例如,家属可能主张“医院未抢救导致死亡”,而记录可证明“家属主动放弃抢救,医院已履行告知义务”。

三、特殊情形处理:记录需更严谨

  1. 家属签字非自愿
    若家属主张签字时未充分理解病情(如慌乱中签字),医疗机构需提供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如录音、录像或第三方见证)。此时,抢救记录中需详细记载告知过程。

  2. 记录与实际不符
    若抢救记录存在虚假内容(如虚构抢救措施),其法律效力将被否定。医疗机构必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法律建议

  1. 立即补记抢救记录
    即使未使用抢救药物,也应记录以下内容:

    • 患者到达时的生命体征(如意识丧失、大动脉搏动消失)
    • 告知家属病情及放弃抢救的后果
    • 家属签字确认放弃抢救
    • 记录时间精确至分钟
  2. 完善告知程序
    建议采用书面告知书,明确列明:

    • 患者当前病情
    • 继续抢救的可能结果
    • 放弃抢救的后果
    • 家属签字确认
  3. 保留证据链
    除抢救记录外,还需留存:

    • 家属身份证复印件(确认签字人身份)
    • 告知过程的录音/录像(如有)
    • 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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