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 的股东可以在董事会提议吗-隋煊平律师|法行宝
2025-09-11 公司事务

持股1%的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确实有权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这一权利来源于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提案权的法律依据

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持股1%以上的股东享有提案权。这一规定旨在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防止大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操控公司经营决策。通过提案权,中小股东能够积极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将自己的疑虑和建议传达给所有股东,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提案权的具体行使

  1. 提案时间:股东应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给董事会。这一时间要求是为了确保其他股东有足够的时间考虑议题,从而有效参与股东会。

  2. 提案内容:临时提案应当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这意味着提案必须具体、明确,能够让其他股东理解将要审议表决的内容。

  3. 提案审查:董事会收到提案后,有权对提案进行基本审查,以确保提案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如果提案内容违法或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可以拒绝提交股东会审议。

提案权行使的注意事项

  1. 持股比例要求:公司不得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这意味着,无论公司章程还是股东间协议,都不能对提案权的持股比例做出不利于行使的规定。

  2. 提案权保护:如果股东的提案权受到侵害,法律应提供有效救济措施。虽然目前法律制度对此的供给仍需摸索前进,但股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际案例与启示

在实践中,提案权纠纷时有发生。例如,在(2021)浙06民终3045号一案中,董事会以提案送达逾期为由拒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这提醒我们,股东在行使提案权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以确保提案的有效性。

总结与建议:

持股1%的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享有提案权,这是法律赋予中小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股东应确保提案内容明确、具体,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同时,公司也应尊重股东的提案权,不得擅自提高持股比例要求或剥夺股东的提案权。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