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案核对原作证据怎么写-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9-11 行政纠纷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核对原作证据(即核对证据原件或原始载体)的书写规范及要点如下:

1. 核对证据的基本原则

  • 真实性:核对证据原件或原始载体,确认其未被篡改、伪造,与提交的复印件或复制件内容一致。
  • 关联性:核对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直接相关,能否证明待证事实。
  • 合法性:核对证据的取得方式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隐私权、商业秘密等)。

2. 核对证据的书写规范

  • 标题:明确标注“证据核对记录”或“证据原件核对说明”。
  • 核对主体:写明核对人员(如法官、书记员、当事人或代理人)及核对时间、地点。
  • 证据清单:列明核对证据的名称、编号、来源及证明目的。
  • 核对内容:
    1.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注明“经核对,证据原件与提交的复印件内容一致”。
    2. 证据完整性:确认证据无缺失、损坏或涂改痕迹。
    3. 证据来源合法性:简要说明证据的取得方式(如自行收集、公证、第三方提供等)。
  • 异议记录:如对方对证据真实性、关联性或合法性提出异议,需记录异议内容及理由。
  • 签字确认:核对人员及当事人或代理人需在核对记录上签字确认。

3. 具体书写示例

证据核对记录
核对时间:2023年XX月XX日
核对地点:XX法院第X审判庭
核对人员:法官XXX、书记员XXX、原告代理人XXX、被告代理人XXX

证据清单及核对情况:

  1. 证据名称:合同书(编号:2023-XX-XX)
     - **来源**:双方签订  
     - **证明目的**: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 **核对情况**:经核对,合同原件与提交的复印件内容一致,无涂改、损坏痕迹。  
    
  2. 证据名称:转账记录(截图)
     - **来源**:原告银行账户流水  
     - **证明目的**:证明原告已履行付款义务  
     - **核对情况**:经核对,转账记录原件(银行流水)与提交的截图内容一致,交易时间、金额、对方账户信息无误。  
    

异议记录:
被告对合同书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认为合同签名非本人所签,但未提供反证。

签字确认:
原告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被告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官(签字):_________
书记员(签字):_________

4. 注意事项

  • 及时核对:证据原件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并在庭审前或庭审中组织核对。
  • 保留原件:核对后,证据原件应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或损坏。
  • 异议处理:如对方对证据提出异议,需进一步提供反证或申请鉴定。
  • 书面记录:核对过程应形成书面记录,避免口头核对无据可查。

如有具体案件或证据类型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