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短信催交诉讼费如果不去交会怎么样-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9-10 行政纠纷

若未按照法院短信要求及时缴纳诉讼费,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 案件按撤诉处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诉讼费,且未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的,法院将裁定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

    • 原告丧失本次诉讼的起诉资格,需重新起诉并再次缴纳诉讼费;
    • 若案件涉及时效问题(如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重新起诉可能因超期而败诉。
  2. 承担额外诉讼成本

    • 若案件已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如已开庭),原告未缴费导致撤诉的,可能需承担对方已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差旅费等),具体以法院裁定为准;
    • 重复起诉时,需重新支付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增加经济负担。
  3. 影响信用记录(特定情形)
    若原告存在恶意拖欠诉讼费、虚假诉讼等行为,法院可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出境等,但此情形需以法院生效裁定为前提。

操作建议:

  • 立即缴费:收到短信后,应通过法院指定的缴费渠道(如银行转账、线上支付)完成缴费,并保留缴费凭证;
  • 申请缓减免:若因经济困难无法缴费,可在收到短信后7日内向法院提交《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明);
  • 核实短信真实性:通过法院官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直接联系承办法官确认短信内容,防止诈骗。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起诉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逾期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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