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必须得到患者和家属同意吗-齐凤律师|法行宝
2025-09-08 医疗纠纷

护工的服务确实必须得到患者和家属的同意。这一原则在多个层面和实际案例中都有明确的体现。

首先,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指出,免陪照护服务(即由护士或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是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意味着,护工的服务不是单方面的强制行为,而是需要患者和家属的明确同意。

其次,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护工的服务内容涉及患者的生活照护,包括助餐、助洁、助浴等,这些服务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日常生活质量和隐私。因此,没有患者和家属的同意,护工无法擅自提供这些服务。

再者,以柘城县人民医院的“免陪照护”服务为例,该服务明确强调了是在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前提下进行的。医院专业聘用、严格培训、系统考核的医疗护理员团队,在住院期间全面承担患者所有生活照护工作,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患者和家属同意的基础之上的。

为什么护工的服务需要得到患者和家属的同意呢?

  1. 尊重患者和家属的自主权:患者和家属有权决定自己的医疗和生活照护方式,护工的服务不能违背他们的意愿。

  2. 保障患者的权益:同意是患者权益的重要保障,只有患者和家属同意,护工才能合法、合规地提供服务,避免可能的纠纷和风险。

  3. 提高服务质量:在患者和家属同意的基础上,护工可以更加了解患者的需求和偏好,从而提供更加个性化、贴心的服务。

综上所述,护工的服务必须得到患者和家属的同意,这是尊重患者和家属自主权、保障患者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