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施工措施费清单投标漏项问题,结合现行法律规范与实务操作,结论及分析如下:
一、法律规范依据:措施费漏项的核心处理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第9.5.3条:招标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时,承包人应提交新增措施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按以下规则调整合同价款:
- 单价措施项目:按合同单价或市场价重新组价;
- 总价措施项目:考虑报价浮动率(如原中标降幅10%,则调整金额=实际成本×90%)。
- 第9.3.3条: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合同工作,承包人有权索赔合理费用及利润。
地方性规定(以江苏为例)
- 《苏建价〔2014〕448号》明确:
- 招标人可补充清单未列措施,投标人可依施工方案增补但不得更改原列项;
- 结算时,非工程变更导致的措施缺项,承包人不得主张新增费用;
- 变更引发措施费调整时,单价措施同分部分项规则,总价措施按原中标费率或折算后调整。
二、措施费漏项的类型及责任划分
招标文件编制失误
- 原因:招标人对工程需求理解不足,或直接套用历史模板未调整。
- 表现:如未列明建筑物超高费、深基坑支护费等,导致结算争议。
- 责任:通常由招标人承担,承包人可依据规范申请增补费用。
设计变更或不可预见风险
- 设计变更:如施工中发现地下水位异常需增加降水措施,原清单未包含。
- 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后需新增临时加固或排水费用。
- 责任: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需及时提交方案及费用计算书。
投标人失误
- 情形:投标人未复核清单导致漏项。
- 后果:
- 若漏项金额在利润或承受范围内,视为让利;
- 若超出范围,可能构成重大误解,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三、实务操作:漏项发生后的处理流程
已标价清单存在适用项目
- 优先采用原单价或类似单价调整(如新增脚手架工程参照类似结构单价)。
需新增措施项目
- 步骤:
- 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案及费用计算书(含方案对比分析);
- 发包人7日内审批,逾期视为认可;
- 按规范调整费用(单价措施重新组价,总价措施考虑报价浮动率)。
争议解决途径
- 协商无果时,可依据合同申请造价鉴定或仲裁,提供施工日志、联系单等证据链。
四、风险影响与预防措施
- 发包人风险:漏项可能导致投资预算突破,引发合同纠纷及工期延误。
- 承包人风险:未及时主张费用补偿可能承受额外成本。
- 预防措施:
- 招标阶段:强化清单编制深度,结合施工图纸、地勘报告完善措施清单;
- 投标阶段:严格复核清单完整性,保留书面质疑记录;
- 合同条款:明确措施费包干范围、调整条件及不可预见事件费用承担原则。
五、典型案例参考
- 苏州某厂房项目:因支护措施漏项产生争议,法院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判决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合理支出。
建议:若您遇到施工措施费清单漏项问题,需结合合同类型(单价/总价)、漏项原因及地方规定综合处理。如有具体案例或合同条款需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规范与实务提供详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