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告知转院风险就无责了吗-陈七香律师|法行宝
2025-09-07 医疗纠纷

医院告知转院风险并不意味着医院无责。以下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1. 风险告知书的性质:

    • 风险告知书,如手术风险告知书、治疗风险提示等,是医院在实施特殊治疗或手术前,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的文书。
    • 这些文书主要起到授权和告知的作用,即患者或家属在了解风险后,同意医院进行相应的医疗操作。但它们并不具有免责效力,不能作为医院免责的依据。
  2. 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 如果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知情告知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若未尽告知义务且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必须承担责任。
  3. 医疗过错与责任承担:

    • 医疗机构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 即使医疗机构尽到了告知义务,但如果其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如违反诊疗规范、操作不当等,导致患者受到不应有的人身损害,医疗机构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4. 转院风险的特殊性:

    • 在转院情况下,医院告知转院风险主要是为了让患者或家属了解转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问题,以便他们做出明智的决策。
    • 但这并不意味着医院对转院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问题都免责。如果医院在转院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必要的医疗支持、未妥善安排转院事宜等,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医院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建议:

  • 对于患者或家属而言,在签署任何风险告知书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内容,确保自己了解并同意承担相关风险。
  • 如果对告知书中的内容有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咨询并要求解释。
  • 在转院过程中,如果认为医院存在过错或未尽到应有的义务,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医疗机构未尽到告知义务或存在医疗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患者或其家属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