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李一鑫律师|法行宝
2025-09-07 刑事辩护

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职务范围内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核心特征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贪污罪构成的重要要件之一,它涵盖了行为人基于其职务身份而获得的对公共财物的控制、支配可能性。这种便利条件不仅限于直接对公共财物的支配,还包括通过职务影响力间接控制并侵吞公共财物的情况。

二、具体表现形式

  1. 主管:指行为人对公共财物具有调拨、安排、使用等决定权。例如,单位领导对财物调配、使用的决策权力。

  2. 管理:指行为人负责对公共财物的保管、处理等工作。像财务人员对资金管理、核算的职责,就属于管理公共财物的范畴。

  3. 经手:指行为人直接接触、处置公共财物的情形。例如,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直接接触并处置公共财物。

三、判定标准

  1. 职务与财物处置的关联性:判定是否构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关键在于行为人的职务与对公共财物的处置之间是否存在紧密关联。如果行为人仅是因工作关系熟悉环境、容易接近财物,而未基于特定职务权限,则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

  2. 职务影响力的利用:即使行为人并非直接经手公共财物,但通过其职务影响力间接控制并侵吞公共财物,也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例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他人违规审批项目,收受对方贿赂,若收受的财物属于公共财物,就可能构成贪污罪。

四、实际案例分析

以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童某为例,其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提要求、打招呼,以自己实际控制的企业名义骗取财政补助资金。尽管部分补助资金并非由其直接支配,且大部分系省市专项资金,但童某仍被认定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贪污行为。这是因为童某作为时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对相关财政补助资金拥有主管、管理、经手的职务便利,且其利用职务影响力使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怠于行使职责,从而顺利取得财政补助资金。

五、法律后果

一旦行为人被认定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贪污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贪污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结来看,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概念。在判定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职务身份、对公共财物的控制支配可能性以及职务与财物处置之间的关联性。如果您或他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获得更具体、更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