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10倍赔偿出自哪条法规-白旭飞律师|法行宝
2025-04-05 侵权纠纷

“三无产品”10倍赔偿主要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具体规定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特别针对的是食品安全问题,且当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时,按一千元计算。对于非食品类的“三无产品”,赔偿倍数可能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可能涉及3倍赔偿的情形。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依据产品类别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确定赔偿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