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的签订条件-章加辉律师|法行宝
2025-09-0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如果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且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愿,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已经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那么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等)规定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将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设立试用期,但试用期的长度受到一定限制。具体来说,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