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居住保护居住权协议的撰写需结合具体法律条款与当事人实际情况,核心格式应包含以下要素:
协议标题与主体信息
标题明确为“唯一居住保护居住权协议”,首段需写明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房屋地址(如“甲方:张三,身份证号XXX,系XX市XX区XX路XX号房屋所有权人”)。
居住权设立条款
- 明确居住权人(乙方)享有“唯一、终身、无偿”居住权,排除他人(包括甲方)共同居住或干扰的权利。
- 引用《民法典》第366条,注明“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 示例条款:“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屋设立唯一居住权予乙方,乙方有权独立居住至终身,甲方及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涉。”
房屋使用限制与维护义务
- 规定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或转租、抵押房屋。
- 明确房屋维修责任(如“日常小修由乙方负责,大修由甲方承担”)。
- 示例条款:“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费用。”
权利终止与继承限制
- 约定居住权终止情形(如乙方死亡、自愿放弃、严重违约等)。
- 明确居住权不可继承,避免产权纠纷。
- 示例条款:“居住权随乙方死亡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继承人不得主张继续居住。”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 列明违约情形(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乙方转租)及赔偿标准(如违约金为房屋市场价值的20%)。
-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示例条款:“甲方擅自解除协议的,需支付乙方违约金XX万元,并赔偿搬迁费用。”
协议生效与登记
- 注明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公证)之日起生效,并强调需办理居住权登记(《民法典》第368条要求)。
- 示例条款:“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双方应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注意事项:
- 协议需双方签字、按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 建议公证以增强证据效力,尤其是涉及老年人或弱势群体时。
- 若房屋有共有人(如配偶、子女),需全体共有人签字同意,否则协议可能无效。
示例模板片段(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甲方(所有权人)与乙方(居住权人)经协商,就XX市XX区XX路XX号房屋设立唯一居住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该房屋无偿设立唯一居住权予乙方,乙方有权独立居住至终身,甲方不得干涉。
第二条 乙方不得转租、抵押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第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办理居住权登记之日起生效……”
如有具体条款需要细化或案例参考,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