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前调解阶段,被告应收到以下手续及文件:
《诉前调解通知书》或类似文件
法院或调解机构会向被告送达书面通知,明确调解时间、地点、参与方及调解程序。该文件通常加盖法院或调解机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被告需按通知要求参与调解。
《起诉状》副本或《物业费纠纷说明》
原告(物业公司)需向被告提供起诉材料的副本,内容应包括:
《调解参与须知》或《权利义务告知书》
明确被告在调解中的权利(如陈述意见、提供证据、拒绝调解等)和义务(如按时参与、如实陈述等),确保调解程序合法合规。
《证据材料》副本(如有)
原告可能附上欠费凭证(如缴费通知单、系统记录)、物业合同、催缴记录等证据,被告需核对证据真实性,并可准备反驳证据(如已缴费凭证、服务不达标证据等)。
被告需注意的关键点:
建议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