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开工资转移单-沈泽宇律师|法行宝
2025-09-06 劳动纠纷

开工资转移单(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主要是为了确保职工在新旧单位之间工资关系的顺利衔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便于新单位准确核定职工的薪资级别和岗位级别,进行定岗定薪。以下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为什么要开工资转移单:

一、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是职工在调动工作时,证明其原有工资关系的重要文件。它记录了职工在原单位的薪资级别、岗位级别以及工龄等信息,这些信息对于职工在新单位的薪资核定、福利待遇以及退休后的工资待遇都至关重要。如果不转移工资关系,新单位可能无法准确了解职工的薪资和岗位情况,从而影响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便于新单位定岗定薪

当职工从一个单位调转到另一个单位时,新单位需要了解职工的薪资级别和岗位级别,以便进行定岗定薪。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正是提供了这样的信息,它使得新单位能够根据职工的原有薪资和岗位情况,结合新单位的薪资体系和岗位设置,为职工确定合适的薪资和岗位。这样,既能保证职工的薪资水平不因调动而大幅下降,又能确保新单位的薪资体系公平合理。

三、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我们国家的人员分为农民、工人、干部等不同身份,不同身份的人所享受的政治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的开具,与我们国家的政策息息相关。它确保了职工在调动工作时,其工资关系能够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进行顺利转移,避免了因工资关系不明确而引发的各种问题。

四、具体情境下的必要性

  1. 新单位调取职工人事档案时:新单位在调取职工人事档案时,通常会要求随档案一并转入计生关系、工资关系、行政关系等材料。这时,存档单位就必须开出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密封在人事档案里面,一并转入新单位。
  2. 政审通过后调取工资关系:有部分单位会先进行政审,只单纯调取人事档案。待审查通过后,会另外开出“调令”。这时,当事人才需要持“调令”去原单位开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随军干部家属安置以及报考公务员等场合。

五、特殊情况说明

  • 对于未做转正定级的流动人员:如果学籍档案托管在人才市场,并且未做转正定级的流动人员,因为没有取得干部身份,是没有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的。这类人员转移档案时不需要开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国家在2014年下发了红头文件,档案托管在人才市场的流动人员无需再做转正定级,调转档案的时候也无需开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和行政关系转移介绍信。
  • 对于私企员工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虽然私企可能不常开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但当私企员工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时,由于需要调取人事档案并进行政审,因此通常需要开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建议: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时,职工应确保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的开具符合相关规定,并加盖原单位或存档单位的公章。同时,职工也应了解自己的薪资级别和岗位级别,以便在新单位进行定岗定薪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