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保密法》第35条规定主要是关于涉密人员的管理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十五条: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任用、聘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接受保密教育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这条规定对涉密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管理措施,旨在确保涉密人员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强调了涉密人员出境的限制,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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