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规定的13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意思-曲运超律师|法行宝
2025-09-03 公司事务

新《保密法》中规定的13种严重违规行为,具体是指以下行为,我将逐一进行解释:

  1.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这不包括不属于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内的人员,通过窃取、骗取、抢夺、购买等非法途径和手段获取并留存涉密载体;也包括知悉范围内的人员,未经批准留存涉密载体,经提醒、催促拒不上交;以及知悉范围内的人员离职离岗后,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退涉密载体等情形。

  2.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国家秘密载体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进行这些行为。机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3.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普通邮政、快递等不具备安全保密保障条件,禁止通过这些方式传递涉密载体。

  4. 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国家秘密载体出境必须严格管控,未经批准不得携带或传递出境。

  5.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复制、摘抄涉密文件资料,擅自对涉密谈话、会议和活动等内容进行文字记载或录音、录像,以及私自留存、存储国家秘密信息或载体。

  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这会导致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扩大,必须严格禁止。

  7.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互联网等无法确保信息传递的安全,不能用来传递国家秘密。

  8.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这将导致国家秘密信息处于不可控状态。

  9.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这容易被植入窃密程序,导致国家秘密被窃取。

  10. 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这将使国家秘密失去有效控制和保护。

  11.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这可能造成技术防护措施失效,增加泄密风险。

  12.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其中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即使删除仍可通过技术手段恢复,存在泄密隐患。

  13. 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这是兜底条款,涵盖了所有其他未明确列举但违反保密法的行为。

这些行为都是严重违反保密法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将依法给予处分,并可能没收违法所得。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