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内容是:“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这条规定实际上是在强调机关、单位在定密工作中的责任,必须严格按照保密法的规定来确定密级,既不能对应当定密的事项疏于定密,导致秘密泄露,也不能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随意定密,影响信息的正常流通和使用。如果违反这一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