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保密法对定密的要求包括什么-曲运超律师|法行宝
2025-09-02 公司事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定密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秘密的密级划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这是根据国家秘密事项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关联程度,以及泄露后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为标准进行划分的。

  2. 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保密事项范围是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事项的具体标准和依据,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规定。

  3. 定密责任人制度:定密责任人分为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主要负责人指定的人员。定密工作中,先由承办人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提出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的具体意见,再由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4. 定密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5. 派生定密:派生定密是指对执行或办理已定密事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依法进行确定、变更和解除的活动。符合特定情形的,应当派生定密,且派生定密不受定密权限限制。

  6. 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具体的时限、解密时间或解密条件。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7. 国家秘密的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变更时应当按照国家秘密确定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

这些要求共同构成了新修订保密法对定密的全面规定,确保了国家秘密的合法、合规管理。如果您在具体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