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师做认罪认罚需要阅卷吗-王谦律师|法行宝
2025-09-01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关于值班律师在做认罪认罚时是否需要阅卷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值班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并没有阅卷权。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法律依据与权利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这是辩护律师特有的权利。然而,这一权利并未明确赋予值班律师。值班律师的角色和职责与辩护律师有所不同,他们主要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其基本诉讼权利的实现。

二、值班律师的职责与权限

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2. 程序选择建议: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等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程序适用建议。
  3.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4. 见证具结书签署: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时,在场见证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5. 其他法律帮助:如代理申诉、控告等。

尽管值班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上述法律帮助,但他们的权限并不包括阅卷权。

三、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的区别

  1. 身份定位:值班律师并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是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临时性法律帮助的律师。
  2. 服务期限:值班律师的服务期限通常较短,主要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提供法律帮助;而辩护律师则可能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3. 权利范围:值班律师的权利范围相对有限,不包括阅卷权等核心辩护权利。

四、认罪认罚与阅卷的关系

在认罪认罚的情境下,值班律师虽然不需要阅卷来全面了解案情(因为这是辩护律师的职责),但他们仍然需要依据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关于认罪认罚的法律咨询和程序选择建议。值班律师的工作重点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愿、明知、明智的情况下作出认罪认罚的决定,并见证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综上所述,值班律师在做认罪认罚时并不需要阅卷,因为他们的职责和权限并不包括这一权利。值班律师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等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