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未出 可以再开庭吗-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8-31 行政纠纷

在调解书未出具的情况下,案件有可能重新开庭,但具体是否开庭需结合调解进展、当事人意愿及法院工作安排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

1. 调解未达成协议:案件自然进入庭审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调解是诉讼中的前置程序,但并非必经程序。若调解过程中双方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或一方明确拒绝调解,法院将终止调解程序,直接安排开庭审理。此时,调解书未出具是因调解失败,案件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开庭是法定程序。

示例:甲、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调解中双方对违约金数额争议较大,无法达成协议。法院终止调解后,将依法组成合议庭,安排开庭时间,对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等实体问题进行审理。

2. 调解达成协议但未签收调解书:一方反悔可要求开庭

若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但尚未签收调解书时,一方反悔并明确表示不履行协议,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安排开庭审理。此时,调解书未出具是因一方未完成签收程序,反悔行为导致调解失败,案件需通过庭审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第101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示例:丙、丁因侵权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丁赔偿丙5万元。但在调解书送达前,丁反悔并拒绝签收。丙向法院申请恢复诉讼,法院依法安排开庭,对侵权事实、赔偿数额等进行审理。

3. 调解书未出具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可能通过再审程序影响庭审

若调解书已制作但未送达,或送达后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调解违背自愿原则、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程序中,法院可能裁定中止原调解书执行,并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此时,调解书未出具或被撤销,案件可能通过再审开庭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示例:戊、己因离婚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方案。调解书送达后,戊发现己隐瞒共同财产,认为调解违背自愿原则,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裁定再审后,中止原调解书执行,并重新开庭审理财产分割问题。

4. 调解书未出具但出现新事实或证据:可能通过执行异议程序影响庭审

在调解书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事实或证据(如一方未履行调解协议、发现新财产线索),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审查后,若认为原调解结果需重新考量,可能决定重新开庭审理。此时,调解书未出具或执行受阻,案件可能通过庭审解决新争议。

示例:庚、辛因借款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辛分期偿还借款。调解书送达后,辛未按期履行。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辛转移财产的证据。法院审查后,认为原调解协议无法执行,决定重新开庭审理借款偿还问题。

法律建议

  1. 若调解未达成协议:及时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明确拒绝调解并要求开庭审理,避免因拖延影响诉讼效率。
  2. 若调解达成协议但未签收:谨慎对待签收程序,若反悔需在调解书送达前向法院提出,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录音、书面声明)。
  3. 若发现调解违背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再审,并提交充分证据(如胁迫证据、违法条款法律依据)。
  4. 若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及时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提交新证据(如财产线索、对方违约证明),争取通过庭审解决争议。

总结:调解书未出具时,案件是否重新开庭取决于调解进展、当事人行为及法院审查结果。建议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行使诉讼权利,确保争议得到公正解决。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