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产的女职工可以增加15天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的基础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若女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遇到难产情况,应在基础产假的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这一规定是对难产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以确保她们有足够的时间恢复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难产的女职工在享受基础产假98天的基础上,可以增加15天产假,总计可享受113天产假。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