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可以起诉费用嘛-冯光伟律师|法行宝
2025-08-30 经济纠纷

助贷方能否起诉要求支付费用,需分情况讨论:

  1. 若助贷方与借款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助贷合同,且合同明确约定了费用支付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若助贷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助贷义务(如提供贷款渠道、协助办理手续等),而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费用,助贷方有权依据合同起诉要求支付费用。此时,法院会审查合同效力、履行情况及费用合理性,若证据充分,通常会支持助贷方的诉求。

  2. 若助贷方与借款人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条款存在瑕疵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实际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仍可成立。但若助贷方无法证明双方存在费用支付约定(如口头约定无证据),或合同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砍头息”等),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此时,助贷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费用支付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若助贷方存在违规行为(如变相收取高额利息、服务费)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若助贷方以“服务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费用,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此时,借款人甚至可反诉要求返还违规收取的费用。

建议:
助贷方在起诉前应全面审查合同效力、履行证据及费用合法性,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诉求被驳回。若您是助贷方或借款人,涉及此类纠纷,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策略及证据准备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