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开具保函的费用和风险-郭劲律师|法行宝
2025-08-30 合同纠纷

结论概述

在居间合同中开具保函的费用承担及风险防控需结合合同条款、行业惯例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费用方面,通常由委托方或居间方根据协商结果承担;风险方面,需重点关注保函真实性、有效期、索赔条件及合同履行情况,避免因保函问题引发连带责任或经济损失。

一、保函费用的承担主体

  1. 合同约定优先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居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保函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如为保障交易安全要求居间方提供保函),则费用应由委托方支付;若合同约定由居间方自行承担(如为增强竞争力主动提供),则费用由居间方负担。
    示例:A公司委托B居间方促成设备采购合同,合同中约定“B需提供银行保函担保交易履行,保函费用由A承担”,则费用应由A公司支付。

  2. 行业惯例补充
    在建设工程、国际贸易等领域,若行业惯例中保函费用通常由某一方承担(如建设工程中常见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供履约保函并自行承担费用),可参考惯例处理,但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

  3. 无约定时的处理
    若合同未约定费用承担主体,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双方可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仍无法确定,可能由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或由履行保函义务一方先行承担后向对方追偿。

二、保函涉及的主要风险及防控

  1. 保函真实性风险

    • 风险:若居间方提供的保函为虚假或无效(如伪造银行保函),可能导致委托方无法在索赔时获得赔偿,进而要求居间方承担违约责任。
    • 防控:
      • 要求保函由正规金融机构出具,并核验保函编号、签章、有效期等信息;
      • 在合同中明确“居间方提供的保函需经委托方书面确认有效,否则视为未履行合同义务”。
  2. 保函有效期与合同履行不匹配风险

    • 风险:若保函有效期短于合同履行期(如保函仅覆盖签约阶段,但合同需履行1年),可能导致合同履行中保函失效,委托方索赔无门。
    • 防控:
      • 在合同中约定保函有效期需覆盖合同主要履行期(如“保函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后30日止”);
      • 定期检查保函有效期,临近失效时及时续期或更换。
  3. 保函索赔条件不明确风险

    • 风险:若保函索赔条件约定模糊(如仅约定“因居间方原因导致损失可索赔”,但未明确“居间方原因”的具体情形),可能导致索赔时双方对条件理解不一致,引发纠纷。
    • 防控:
      • 在保函中明确索赔条件(如“因居间方未如实报告交易方资信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有权凭损失证明向保函开立行索赔”);
      • 在合同中约定索赔程序(如索赔需提前书面通知居间方,并附损失计算依据)。
  4. 居间方连带责任风险

    • 风险:若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如独立保函),开立行在收到符合条件的索赔请求时需无条件付款,居间方可能因保函被索赔而承担额外经济责任。
    • 防控:
      • 优先选择从属性保函(如需委托方证明居间方违约方可索赔),降低被无条件索赔的风险;
      • 在合同中约定“居间方承担的保函责任以居间费为限”,避免过度担责。

三、实务建议

  1. 合同条款细化
    在居间合同中明确保函费用承担主体、保函类型(独立保函/从属性保函)、有效期、索赔条件及违约责任,避免模糊表述。

  2. 证据留存
    保留保函原件、核验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记录(如邮件、会议纪要)等,证明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保函义务。

  3. 风险隔离
    若居间方为个人,建议通过设立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承接业务,利用商事主体隔离个人财产风险,避免因保函问题导致个人财产被执行。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案例需分析,可直接向我提供细节,我将进一步结合法律规定及实务经验为您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