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毕强律师|法行宝
2025-08-29 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存在特定的危险驾驶行为,且这些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其构成需同时满足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条件。以下是对这四个方面的详细阐述:

一、主体条件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通常为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这通常指的是机动车驾驶员,但并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机动车驾驶员,任何实施了符合危险驾驶罪行为的人都可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条件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里的“故意”是针对实施危险驾驶行为本身而言,并非针对可能发生的具体危害后果。行为人只要明知自己正在实施危险驾驶行为,且这种行为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却仍然选择继续,就具备了主观故意。

三、客体条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危险驾驶行为在道路上实施,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和不确定性,可能随时对不特定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例如,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追逐竞驶等行为,都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危及其他行人、车辆的安全。

四、客观条件

在客观方面,危险驾驶罪表现为在道路上实施了以下四种法定的危险驾驶行为之一:

  1.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 追逐竞驶指的是在道路上,机动车之间以高速、超速行驶,相互追赶、竞赛,频繁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前的危险行为。
    • “情节恶劣”的认定需综合考虑道路类型、时段、人员流量,以及追逐竞驶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后果。例如,在车流量大的市区高速追逐,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即属情节恶劣。
  2. 醉酒驾驶机动车:

    • 醉酒驾驶是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情形。
    • 此罪不要求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只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标,即构成犯罪。检测方式通常包括呼气酒精测试或抽取血样检验。
  3.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时的严重违规行为:

    • 校车指用于接送义务教育学生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旅客运输车辆则涵盖公路客运、公交、出租、旅游客运等。
    • 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均构成危险驾驶罪。超载通常指超过核载人数一定比例(如20%以上,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或法规而异),超速则指超过限速一定幅度(如50%以上)。
  4.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

    • 包括未取得运输资质、未按规定路线或时间运输,以及运输中未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等行为。
    • 这些行为若危及公共安全,即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现实威胁,即构成危险驾驶罪。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若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建议: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超速、超载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危险驾驶罪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