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下面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您的描述,为您详细分析:
一. 法律规定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 案情分析
- 转移财产的行为: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一方将夫妻共同存款先转移给朋友名下,再从朋友那里转给别人名下,这种行为明显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 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该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将对该方产生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三. 我的观点
- 财产分割的影响: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夫妻间的信任基础。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充分考虑这一行为,对转移财产的一方进行少分或者不分的处理。
- 建议采取措施:如果您发现对方有此类行为,应尽快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离婚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一方把夫妻共同存款转移给朋友名下,再从朋友那里转给别人名下,这种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将对该方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我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